地址: | 香港中文大学冯景禧楼523室 |
本科课程入学查询: | ugadm@cuhk.edu.hk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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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查询: | chilan@cuhk.edu.hk |
「文学硕士课程」为兼读制之修课式课程(Taught Programme),不设全日制,修业期限为二至四年。「哲学硕士课程」则为全日制或兼读制之研究式课程(Research Programme),全日制修业期为二至四年,兼读制修业期为三至五年。
「文学硕士课程」之教学语言一般为粤语或普通话,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。
「文学硕士课程」之上课时间一般安排於週一至週五下午六时半,地点为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校园。
「文学硕士课程」设有奖学金,每学年结束後颁发予成绩优异之学生。
学部一般於每年9月至翌年2月为来年之「文学硕士」课程招生。
本课程分四个阶段收生,目的旨在尽快进行遴选,减低合资格申请人等候申请结果时间,并尽快获得取录通知。
由於本「文学硕士课程」为兼读制课程,每星期上课约两至三晚,非本地之申请人如获取录,须自行办理来港就读签証事宜。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兼读制课程之学生签证(Student Visa)时,将或限制申请人只能於每週上课日来港,甚或要求申请人於下课後即日离港。有关申请入境、办理来港签証详情,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(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t/services/visas/study.html)。
本学部欢迎任何符合资格之人士申请报读。申请人如未毕业,请提交最近期之学业成绩单,成绩单须由所就读大学直接寄往本学部,或以密封加签形式,由申请人连同其他文件直接寄往本学部。
本学部将於截止申请後立即进行遴选,如延迟提交申请文件,将无法进行遴选程序,故请尽量於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文件寄抵本学部。倘个别文件申请正本需时,亦请先行提交副本以供学部参考,惟最终仍以正本为准。
本学部对於推荐人身份并无规定,申请人可选择能就其学术能力提供具体意见之推荐人。
学部无法替申请人修订推荐人资料,但可取消推荐人整项资料,让申请人重新填写。申请人需以电邮方式向学部申请取消业已提交之推荐人资料(届时请於电邮内提供申请人之身份证号码以供检核),及後再由申请人重新输入推荐人资料。
如申请人选择於研究院网上系统填报推荐人资料,由系统以电邮向推荐人发出邀请,推荐人须於电邮发出日起30天内於网上递交推荐书。惟按研究院网上系统之设定,填写推荐书之期限过後,推荐人将不能再於网上系统提交推荐书。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入其申请帐号,下载推荐书表格供推荐人书面填写。
如申请人选择以纸本形式提交机密推荐书,申请人原则上可於截止日期後两星期内提交。
请申请人注意,本学部会於截止报名後展开遴选,为方便评审委员审核申请人之资料,请尽量请推荐人於截止日期前提交推荐书。
英语能力规定为本校研究院入学要求之一,一般必须符合此规定始能入学,其中要求IELTS总成绩不低於6.5分;或TOEFL笔试成绩不低於550分,网络考试/在家考试不低於79分。
根据研究院之规定,若申请人(1)持有由香港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;或(2)持有由英语国家之大学颁发之学位及提交其证明;或(3)所修读之学位课程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并提交由院校发出之证明文件,则符合研究院之基本英语能力要求,毋须另外提交英语能力证明。
有关详情可参阅本校研究院网页之「入学资格」(https://www.gs.cuhk.edu.hk/page/entryrequirements)。
根据本校研究院入学资格规定,申请人如提交TOEFL/IELTS之成绩作为英语能力证明,必须提交由考试机构直接寄往本大学的成绩单正本,始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要求。如申请正本需时或担心寄失,申请人亦可同时将成绩单副本寄至本学部以供参考。
本学部对申请人之中文自述并无特别格式要求,内容可关於申请人之学习能力、研究兴趣、研读意愿等。
「文学硕士课程」之遴选结果一般於4月底於研究院网页正式公佈,未获取录者恕不另函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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